我申請了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上面的內容包括出境有效期至:2008-09-03 往返次數:多次簽發日期:2008-06-04備注: 持証人在香港逗留每次不超過3個月我想請教的是:如果我8,9,10三個月在香港逗留並且偶爾回來,那麼我在9月3號以後還可以在兩地之間往返嗎?我簽注的時間是不是辦的太短了?我是不是應該辦一張出境有效期至11月的簽注?謝謝你的關注。
我見MTR網站是這樣介紹的:車票於發票當日起1個月內有效。 於車票有效期內任何1天無限次乘搭港鐵(機場快□、輕鐵、港鐵巴士、東鐵□頭等、羅湖及落馬洲站除外)。 我在taobao上已經購買好全日通卡,但是怎麼看這個卡的發卡日期,難道是背後的0808?那豈不是過期了?還是現在不看有效期了,只要你24小時內用掉,賣家告訴我的?
比如我14年上半年去的時候買了一張,然後沒用完,下半年或者以後再去,6你不能繼續使用?裏面的金額是包月的還是電子錢包的形式在存在?
韓國旅遊團簽有效期多長時間,是多次往返的嗎?我在哪能查到?我11月跟團去旅遊,1月份我自已還能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