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HopeTrip旅行網!
Line我們
關註HopeTrip
關註有好禮
Line ID:938727235
Line 名称:hopetrip-service
幫助中心 收藏網站 線上客服
HopeTrip> 問答中心>澳門簽證>重磅問題今日第三彈:通行証國內飛

已解决问题:11619

239281人贡献宝贵经验

我要回答

重磅問題今日第三彈:通行証國內飛

首先,我想,這里大部分像我這樣所謂“無聊”的驢友基本上都屬于內心獵奇心態的作祟,打算嘗試一下不同尋常的作法,因此,一些喜歡規規矩矩的朋友大可不必加以抨擊和蔑視,我們就是不走尋常路。

問題如下:

我持通行証從北京坐澳航飛機去MO,但是,不入境澳門,直接買[港澳直通]的票從澳門->HK->深圳福永,這時會有一個問題:

我的通行証上會有一對大陸出入境的章,是否還能再去兩次香港或澳門呢?

相對應的問題也出現了:

我持通行証去香港,上麗星郵輪去公海,回到大陸後,一盤點,被蓋了兩對香港的入出境章和1對大陸章,那麼,我是否還可以從廣東出境呢?即便HK不允許入境,我還可以在中間的免稅店買買東西,再回來。

不知這樣是否可行??

又派生了另一個問題:

我持香港用完但大陸未用完的通行証簽注,從大陸出境、但香港不能入境的話,可否在中間地帶上船,去澳門?這時是使用通行証還是護照呢?

按照規定,澳門應該可以簽發過境簽証在護照上,因為是從境外到澳門的,常理自然解釋不了。。。

請對這方面問題感興趣的老驢來幫忙劃策一下,同樣,作為今天第三個挑戰當前雞肋般的出入境政策的問題,希望大家尋找夾縫,最終實現我們驢友自由走天下!

謝謝!

over

全部回答(10)

  • 胖墩r发表于2006-10-27 00:00:00
    呵呵。。。。問題提出來,回答也有的,你非要莫須有,我也幫不上。

    哪天有人幫我報銷機票,我就送幾你張去香港的巴士票,好吧?

  • 小物物发表于2006-10-26 00:00:00
    謝謝[cherry]的答複,但又出現了問題:

    關于答複1:不好說。。

    關于答複2:這個回複最可怕,我們的邊防人員親口說,如果我買了票,他們會讓我出境,但對方讓步讓我入境,就要看對方了。

    我覺得,我今天拋出的3個問題,討論的人員多,答案就越多,或許說很可能根本就沒有最終答案,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像印尼這樣開明的國家利用巴厘島這個資源對我們正式宣布落地簽証的開明做法,才是王道吧...

    over

  • 胖墩r发表于2006-10-26 00:00:00
    基本上你都沒搞清你的問題會否發生或許說,有沒發生的機會。

    你坐澳門走港澳直通到香港你就得入境啊,別想著再去福永你就不入香港境了,此為你的空想。

    ****

    第二個回答,為什麼提出來了呢?是因為我詢問了珠海九洲港的邊防、海關等人員,他們也回答不上來,並且希望我買張票過去試試看,所以我才發問,並不是無中生有的,我的通行証上面是有兩對HK入出章和1對大陸珠海的出入章的,因為是自由行,所以,在大陸的簽注上是僅僅體現了1次成功進出香港,但是香港我卻進了兩次,因為我經常去公海,所以,新辦簽注時在這類大陸使用1對章香港使用兩對章的簽注上面被蓋了不少次“注銷”章,因此,不知道,現在的出入境法規到底是聽哪方面的,按說,是小法服從憲法,但憲法沒有規定說類似的問題,出入境法和香港自治的法例也沒有可比性,就產生了這個疑問;

    ###都說你到香港後,隨船出公海一晚,然後再回香港上岸,是被定義為這一個港簽的附帶行程,不受內地條例管制,你可以在這七天內,每個晚上都去公海一晚再回來,只要不回內地,出飛離香港,就只算在一個香港簽注頭上。

    ***

    關于您的第三個回答,我很不滿意您對我的評價,任何問題提出來大家可以討論,相互學習相互研究,不過,您也給我提了個醒,我需要提前購買好各種可能的船票,因為我只在乎獵奇,並不在乎學費高低。

    ###怎麼評價我也不說了,有些事情其實是有資料可查的,不應該產生如此混亂的概念。

    PS:我的通行証也換過一本了,這本也用得差不多了。

  • 小物物发表于2006-10-26 00:00:00
    你好 [ 胖墩r 專家] 根據你給我的答案,我就更加迷茫了。

    回答一:TubroJET人人皆知,turbojetseaexpress就考驗旅行者的發現力了,在其網站上面是這樣介紹的:

    ===

    「港澳直通」於2004年6月28日起投入服務,乘搭噴射飛航香港-澳門或深圳-澳門航線前往澳門國際機場轉機的海空轉駁乘客毋須於澳門辦理入境手續, 可直接乘坐穿梭巴士直抵機場禁區轉機,行李亦會運往指定航班而無須乘客操心。 至於經澳門機場返香港或深圳之空海轉駁,所需程序相若。詳情如下:

    ===

    具體您就自己去看吧,我就不傳話了;

    另外:你也可以去澳門機場的網站上面看看,那里有“直通快線”、“兩關一檢”服務,是關于大巴車發生類似 您認為的“空想”狀況的,目前已經成氣候了,為了更多驢友不要“犯錯”、或是被宣布証件無效,就請您作為[專家]救救他們吧!

    回答二:我其實2003年底北京剛開放自由行的時候和你現在的觀點一樣,但我從公海回到香港再出境時,香港出入境人員用廣東話提請我“你不可以在返來了哦”,所以,我在這里發問,想問問大家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按照你所說,我去了公海,被香港蓋了兩對戳記,也就是我也是可以在第二次出大陸的時候再進入香港咯?那麼,豈不是兩次的香港進入簽注就變成三次咯?那麼香港邊防就是在騙我咯?!也就是我有權把它告到警政署去?!好!馬上影印以前的出入境資料。

    如果,大陸邊檢放行、香港邊檢不放行,那麼我在中間地帶該怎麼辦?總該想想後路吧?這也是我昨天為什麼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那麼我今天就再詢問一次。

    第三個回答:您的第二本通行証都快用完啦,經常從廣東出去支援特區建設很值得稱贊,看起來,我就不如您厲害了,第二本才用到一半,飛機票什麼時候和巴士票一樣低廉我也一定向您學習!

    over

  • 蟲蟲发表于2006-10-26 00:00:00
    小物物同志:

    我支持胖墩r專家的意見,我認為您是在鑽牛角尖。首先,TubroJET只能是在這種情況下入境澳門不需要蓋章:

    1〉,從香港到澳門機場並且持有當天零時之前離開澳門的機票

    2〉,從深圳到澳門機場並且只有當天零時之前離開澳門前往第三國的機票(即不包括中國)

    3〉,從國外任何地點(包括香港)到達澳門機場並經由澳門機場由TurboJet前往深圳

    4〉,從國外任何地點(不包括香港)到達澳門機場並經由澳門機場由TurboJet前往香港

    所以,您就先對北京-澳門-深圳死心。

    第二,關于公海的Star賭博船,他們和香港的海關,旅游局和移民處是有協議的,任何大陸客搭載該船到公海並于次日回來都可以豁免出入境一次(雖然蓋章,但是不算做再次入境,這些都不是公開的資料),所以該移民官員好心提醒您在您的這次香港停留期內不能再上船。否則會被算作違規。

    而且,在公海上不算入境中國,我也講了。就不多說了。

    第三,大陸邊檢放行、香港邊檢不放行,那麼您會被遣返,您知道遣返的含義嗎?您的護照會被香港的移民官員暫時扣押,然後聯系將您帶到香港的航空公司把您原路送回。沒有什麼所謂的中間地帶讓您安身的。您可以問問所有您知道的被外國拒絕入境的中國人,情況好一點的當天被送回,運氣差的被關在黑屋子里好幾天才能回國,就像是蹲監獄一樣。

    我希望您能把相關概念搞清楚再來發問。胖墩r專家是在幫您。

    祝好

    蟲蟲

  • 小物物发表于2006-10-25 19:29:00
    請 [胖墩r 專家] 看清我的問題:

    我的線路並不是到香港就完結了,還要繼續到深圳的福永碼頭,這才結束,此時,在香港並沒有入境的記錄,而只是使用了香港的一個碼頭而已;

    另外,你的後續回答請搞清再回答,我的通行証已經換了第二本了,基本概念我想我還是清楚地!

    over

  • 蟲蟲发表于2006-10-25 16:18:00
    關于第一個問題,您會有非法出境的嫌疑。在北京出境的時候,您會說明您的目的地,好的,是澳門。但是如果到了澳門機場,您直接轉輪渡(先不論您是否能在機場直接上船與否),經過香港到深圳,由于沒有澳門或者想幹個的出入境章,您在深圳如果沒有很好的理由解釋您從何而來及當日返回中國沒有香港或者澳門的出入境章(在用通行証出境的情況下),深圳的邊防有權利沒收您的通行証和護照,並且當場宣布作廢。情況嚴重會把您當遣返回國的人員處理。

    去公海是沒有中國的出入境章的。所謂公海就是這樣了,不屬于中國政府出入境管理的範圍。所以您的問題是沒有實際效應的。只是您的空想而已。

    對于最後一個問題更是無中生有。香港簽注用完以後,大陸不會讓您出境!在所謂的中間地帶要是沒有船票您也不可能登上前往澳門的船。所謂的中間地帶是沒有任何出售票務的地方的。如果香港不讓入境您就會被當作非法入境者沿原路遣返,情況嚴重一回國就會被扣護照通行証等等。出入境是嚴肅的事,執法部門制定了相應的法規就有相應的執行手段,您還是省省吧。老老實實的好一點。

  • 胖墩r发表于2006-10-25 14:18:00
    不管你什麼不尋常路,先把概念弄清。

    你飛澳門,然後從過境快線,跳過澳門出入境到香港,那等于你無聊地將直飛香港的行程搞到澳門先繞個彎罷了,出入境在香港做,你有幾個簽注就去幾次。

    從香港上船,如果只是到公海,在逗港有效期內回港,只當附帶行程,不需另外簽注;如果你回到內地上岸,等于結束一次簽注的行程,沒有二次簽注則不能上船回港。

    什麼香港用完廣東未用完?是否有概念上的混淆?

  • cherry发表于2006-10-25 13:24:00
    同意胖墩和蟲蟲

    (1)入境的概念:不是指進入澳門的市中心,而是機場,從登機橋下來,在機場的入境櫃台排隊的地方,一旦經過那里,就要使用一次澳門的簽注,被蓋上入境章,視為入境澳門.

    基本上,您沒有機會在機場那個入境櫃台之前獲得﹝港澳直通﹞的船票,並登上那艘船。

    即使機場有直接購買船票的地方,也是在入境澳門之後。

    (2)港澳通行証及簽注有效性的概念:無論是一年兩次還是一次的簽注的有效性,不是看有幾對大陸的出入境章,而是看你實際入境香港或者澳門的次數。入境一次,就使用了一次的簽注,兩次,就使用完了兩次的簽注。一旦簽注使用完,就無效了,北京機場或者任何的邊檢部門就不會讓你憑此通行証出中國大陸邊境。

  • 小物物发表于2006-10-25 11:51:00
    [蟲蟲專家],首先感謝你熱情而及時的回答。

    關于第一點回答:我想是這樣的,現在去澳門的機票極其便宜,往返只要不到900人民幣,我買了29日的,加上船費等應該比較合理,並且,相信邊防人員是不會接到相關的遣返通知的,為貪便宜就被遣返,相信相關人員的火氣太大啦;

    第二個回答,為什麼提出來了呢?是因為我詢問了珠海九洲港的邊防、海關等人員,他們也回答不上來,並且希望我買張票過去試試看,所以我才發問,並不是無中生有的,我的通行証上面是有兩對HK入出章和1對大陸珠海的出入章的,因為是自由行,所以,在大陸的簽注上是僅僅體現了1次成功進出香港,但是香港我卻進了兩次,因為我經常去公海,所以,新辦簽注時在這類大陸使用1對章香港使用兩對章的簽注上面被蓋了不少次“注銷”章,因此,不知道,現在的出入境法規到底是聽哪方面的,按說,是小法服從憲法,但憲法沒有規定說類似的問題,出入境法和香港自治的法例也沒有可比性,就產生了這個疑問;

    關于您的第三個回答,我很不滿意您對我的評價,任何問題提出來大家可以討論,相互學習相互研究,不過,您也給我提了個醒,我需要提前購買好各種可能的船票,因為我只在乎獵奇,並不在乎學費高低。

    最後,還是感謝您的指點,以及您的“中國護照出境游免簽証全攻略”那篇好文,它為我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over

我要回答

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