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條件: 1. 參賽者必須以2人為一組
2. 參賽者性別、年齡、職業不限,但必須為香港居民
3. 參賽所扮演之角色,必須取材自日本 ACG(漫畫、動畫、遊戲及手機遊戲)作品。由於部份手機遊
戲因版權問題不在參賽選材之列,參賽者如欲選取手機遊戲角色,必須先行向大會諮詢,以確保
該角色合乎參賽資格。
4. 來自同人作品、小說、劇場及電影之角色,一律不列入參賽選材。
5. 同一隊伍成員的參賽角色必須來自同一作品
6. 演出時之化妝、Cosplay服飾、道具及表演音樂素材須由參賽者自行預備,細則如下:
• Cosplay服飾、道具必須由參賽者親手製作,由家人或朋友協助亦可。現成服飾恕不接受
• 2名參賽者穿著的衣飾及所使用道具,總重量不可超出 40KG
• 每件道具的體積必須在 1200mm×1200mm×600mm 之內,重量不能超過 10KG。超過上述
限定的道具將被禁止帶上舞台使用。(請於提交參加表格時一併申報道具資料及設計圖)
• 設置在舞台上的大型道具不能多於3 件,必須申報其體積及繳交照片
• 表演用的道具不能出現原作品之商標
• 表演用之音樂素材不能使用原作聲優之音源,而格式統一為 CD/CDR
• 參賽者的助手不可以任何形式上台協助表演或參賽,亦不可進入後台
• 火焰、水、煙幕、撒放或噴洒式等舞台效果一律不能使用
• 若於表演期間弄污舞台,參賽者必須即時自行清理
• 表演只限舞台,不能走到觀眾席內
• 參賽者務必注意:演出時限為 2.5分鐘
7. 參賽者所使用的音樂素材,不能選用任何聲優或歌手演唱的版本,必須自行演唱或由家人、朋友
代唱亦可
8. 參賽者必須自行準備所使用音樂素材並處理其版權問題及繳付有關版權稅
9. 是次比賽之照片和影像,將會由主辦單位發放於網上、電視及雜誌作宣傳用途,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若有任何傳媒發佈是次比賽之照片和影像作為新聞報導,參賽者不得向主辦單位及有關傳媒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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