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2號我幫朋友預訂1張11/7號深圳到重慶的機票,當時預訂折扣是 2.5折,並且電話確認已經預訂成功,雙方商量准備 11/6號送票收取現金. 11/4號下午突然接到攜程的短信通知說因為沒有出票的原因已經取消預訂機票.電話確認証實被取消了,要求要從新預訂,折扣變成了 4.5折. 還美起名說是航空公司取消了折扣. 問題是: 取消前為何不事先通知用戶,預訂時已經有留用戶電話號碼.折扣低就很容易被取消,為了攜程的利益不能損害用戶的利益.太沒有道德和誠 信.
第一次辦理港澳通行証,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回執上“加注種類”為個人旅游(香港1年內二次有效)、個人旅游(澳門1年內一次有效)。我的問題是:1、目前我的手續是否已經齊備可以去香港、澳門旅游了?2、在1年內我只要不超過二次,拿著這本通行証隨時可往來內地和港澳間?3、1年是從什麼時間段開始計算呢?4、我交上去的申請是香港、澳門1年內二次有效,但為何現在澳門變成1年一次有效呢?5、如果我去旅游,香港、澳門每次不一定都去可以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