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坐火車前往香港(從上海出發,次日到達的),簽注上顯示的逗留不超過7日,是否按照到達當日計算,比如12日從上海出發,13日到達,是不是最晚19日必須離港?
2.接上述問題,如果這期間還要游玩澳門1日,當日返回香港的話,最長逗留時間是不是就從7天變成14天,即最晚26日必須離港?
3.如果在香港澳門共逗留10天,是不是只要申請單次往返香港和單次往返澳門簽注各一個,還是香港要做2個? (補充于2009-11-12 17:4:46)
多謝回複。
就第三個問題,想再確認一下,如果僅逗留7天的話(港澳一共),就只需要港澳通行証各一個了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