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正抓緊有關「特殊駕駛執照」制度及「特殊駕駛考試」的修訂任務,在有關任務未完成前,為實時回應社會的公道訴求,特殊是保證當地職業司機的失業權益,法律部分會加大力度展開針對性的攻擊舉措外,交通事務局由克期起亦會解凍各中資駐澳機構已獲批核的「特殊駕駛執照」數額,直至另行告訴為止。 憑證第67/84/M號法則劃定,具有中國正當駕駛資格的中國公平易近,可按劃定處理特殊駕駛執照,以在本澳公共路途上駕駛靈活車輛運載乘客及貨色。該類特殊駕駛執照是發給中資機構因任務需求駕駛兩地派司車輛的司機,請求者須由有關中資機構向交通事務局提出請求。為證明有關現實,交通事務局會按需求向相幹單元請求供應定見。該駕駛執照有用期一年。 截至今年6月30日,交通事務局共向79間合夥格中資機構收回1,018個特殊駕駛執照,包含輕型汽車、重型貨車及重型客車。同比曩昔五年的統計材料顯示,本澳收回的「特殊駕駛執照」數目均保持在1,000個水平,未有顯著增加。 但是,特區政府關註到近年澳門社會經濟情況急忙修改,和業界反應有關「過界司機」成績,正積極停止有關「特殊駕駛執照」制度及「特殊駕駛考試」的修訂任務,今朝相幹任務已接近完成,稍後將會陸續向外宣布。 在上述任務未完成前,交通事務局、治安警察局及勞工事務局會持續增強溝通協助。個中,治安警察局會加派人員展開針對性的攻擊舉措外,交通事務局由克期起,會解凍各中資駐澳機構已獲批核的「特殊駕駛執照」數額,而有關數額以截至今年6月30日的數據為基準。各中資駐澳機構可按其公司營運狀態向交通事務局請求替換,但該公司可獲發的「特殊駕駛執照」總額不變;至於請求已簽發且有用之「特殊駕駛執照」的續期及補發,則不受限制。 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切勿遵法,偏重申憑證《路途交通法》劃定,不具有所需駕駛資格而在公共路途上駕駛靈活車輛,視為稍微背背,一經發明,初犯者可被處以罰金澳門幣5,000元至25,000元,累犯則可被處以6個月徒刑或罰金澳門幣10,000至50,000元。 |